联邦空置税UHT:迟报至少罚款$5000!
2022年1月1日起生效的空置税 (Underused Housing Tax) 绝对是今年报税的主角之一。简单来说,海外居民或非加拿大人 (non-Canadian),或私有公司,如果在加拿大持有空置住宅用房 (Residential),或未充分使用该住宅,则需要向联邦政府申报并缴纳1%的空置税。今天我们就来着重看一看,空置税具体有什么说法。 注意,这与渥太华或其他市政府早前出台的空置税 (Vacant Unit Tax) 是两种不同的税收! 谁可以不申报且不需要交税 (excluded owner) ? 当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情况时,你就是excluded owner,也就没有申报义务: 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,除非你是信托的受托人,或合伙企业 (partnership) 的合伙人 加拿大联邦或省级上市企业 联邦或省级政府机构 以受托人身份,持有信托 (mutual fund trust,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, specified investment flow-through (SIFT) trust) 慈善机构 合作住房企业,医疗机构,公立院校 通用领域的机构 (para-municipal) 原住民持有的主体 谁要申报 (affected owner) ? 如果在当年的12月31日,你在加拿大持有住宅房,并且你不是上述任意一种情况,你就是affected owner,就有申报义务。如果有多套住房,每套住房需要单独申报。常见的申报人有: 没有PR或Citizenship的个人 加拿大人控股的私有公司(CCPC) 其他私有制公司 两类PR或Citizen(某些信托管理人(Trustee)、合伙人(Partner of partnership)) 谁要交税? 当满足以下所有情况时,则需要交税: […]
联邦空置税UHT:迟报至少罚款$5000! Read More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