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境时,资产需要申报吗?
当你决定离开加拿大,或终止这边的税务居民身份时,加拿大税局(CRA)会对你的财产进行清算。绝大多数离境客户最常混淆的就是 哪些资产仅需申报 与 哪些资产需要申报视同出售(Deemed Desposition)并计算离境税(Departure Tax)。 简单来说: 仅需申报 (T1161):只要你带走的特定资产总市值超过 $25,000 加币,就必须清点汇报,不直接产生税。 视同出售 (T1243):CRA 视同你在离开当天把资产按市价卖了,如果有增值,需要缴纳离境税。 为了方便大家对照自身情况,我们把常见的资产类型及其实例进行了细分归类: 资产类型 常见具体实例 仅需申报 视同出售 (离境税) 核心税务处理逻辑 现金/存款 加拿大/海外银行账户活期,定期存款 不用 不用 纯现金资产完全豁免,不占额度,不涉税。 注册账户 TFSA, RRSP, RESP, FHSA 等账户内资产 不用 不用 离境时无需申报或强制清盘。但变为非居民后,部分账户(如TFSA)继续供款会有罚款。 加拿大境内房产 自住房,投资出租房,商业地产 房产市值 不用 关键误区:加拿大境内房产免于离境视同出售。离境时只需报备(T1161),未来真正卖掉时才需交增值税。 海外房产 自用房产,商铺,度假屋 房产市值 视同出售 必须按离境当日市价计算增值。成为加拿大居民期间的海外房产增值部分需要缴纳离境税。 非注册投资账户 Wealthsimple/TD 普通账户里的股票,ETF,基金 账户总市值 视同出售 属于典型的离境税征收对象。按离境日市价视同卖出,为账面浮盈(Capital […]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